淄博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  淄博位于山东中部鲁中山区与鲁北平原的交接地带,区位优势独特,南连泰山,北靠黄河,东临潍坊,西接泉城济南。淄博是山东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,铁路贯通,公路纵横,交通方便,是国务院批准的山东半岛经济开放区城市。

  淄博市是一座独具特色的组群式城市,地势特征为南高北低。最高1108.3 米,最低海拔 5 米。总面积5965平方千米。市域最大纵距151公里,最大横距
87 公里。2008年底,全市户籍人口420.62万人,常住人口504.51万人。淄博是鲁中电信中枢和邮件处理中心,国际互联网以及现代化通讯业务发展迅速,对外联络畅达。城市自来水日供水能力94万多吨,管道天然气年供应量2亿多立方米,日供电量超过5197万千瓦时(2005年),年售电量199.74亿千瓦时(2009年),居山东省第二位。现有11家上市公司。